親愛的家長,您好:
為發掘本市國民中學階段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自102學年度起規劃辦理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參與特殊教育方案鑑定安置工作,以提供學生適性教育機會,發展其學習潛能、培養健全人格及增進服務社會之能力。該鑑定係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16條相關規定辦理,經鑑定通過者,一律安置「特殊教育方案」。
當您準備為貴子女報名鑑定時,請務必詳細閱讀「臺北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參與特殊教育方案鑑定安置計請參考計畫中之觀察推薦表,審慎檢核貴子女特質之符合程度,以確認是否報名·若貴子女之特質未符合或未達鑑定基準,表示其在該領域之能力尚未發展成熟或該領域非其優勢領域,建議您可再細心觀察、重新檢視孩子的學習特質、學習情形及優勢才能領域,以妥善規劃或後續調整其學習輔導內容及方式。
此外,本市推展資優教育採多元方式辦理。除特殊教育方案外,另有資優學生申請縮短修業年限、域性資優教育方案 及全市性資優學生活動等,供學生多元探索學習,以發展優勢潜能。貴子女若有特殊學習需求,除報名本鑑定外,亦可參與上述多元資優教育方案,以獲致適性教育服務(相關細節請洽詢就讀學校輔導室特教組)。
轉載自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10年1月臺北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與特殊教育方案鑑定安置計畫附件9